概述
市政工程一般是属于国家的基础建设,是指城市建设中的各种公共交通设施、给水、排水、燃气、城市防洪、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,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,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。
承担施工
(1)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,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。
(2)8万吨/日以下的给水厂,6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,10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,直径1米以下的供水管道;直径1.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。
(3)2公斤/平方厘米以下中压、低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,直径0.2米以下热力管道。
(4)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。
(5)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。
(6)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。
(7)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。
承揽工程范围
市政公用工程:给水工程、排水工程、燃气工程、热力工程、城市道路工程、城市桥梁工程、城市隧道工程(指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、地铁隧道、地下交通工程、地下过街通道)、公共交通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、环境卫生工程、照明工程、绿化工程。
市政综合工程:城市道路和桥梁、供水、排水、中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、照明等工程。
相关专业职称
道路与桥梁、给排水、结构、机电、燃气等专业职称。
内容
市政是指城市道路、桥梁、给排水、污水处理、城市防洪、园林、道路绿化、路灯、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。
(1)道路交通工程。如道路、立交、广场、交通设施、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。
(2)河湖水系工程。如河道、桥梁、引(排)水渠、排灌泵站、闸桥等水工构筑物。
(3)地下管线工程。为常见的供水、排水(包括排雨、污水)供电、通信、供煤气、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。
(4)架空杆线工程。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、通信杆线、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。
(5)街道绿化工程。行道树、灌木、草坪、绿化小品(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、游廊、画架、水池、喷泉等)建筑物、构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(厂)、站、点。